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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景洪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6 18: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26       报名截止:2023-08-31

  为切实加强景洪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景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景办通[2021]4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景洪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调岗位

  选调工作人员22名,详见《2023年景洪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职在编在岗一、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

  4.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同岗位报名人数和选调人数比例达到2:1方能开考。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泉路32号)。

  3.报名提交材料

  (1)《2023年景洪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双面打印纸质,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照片),另附小一寸彩色近期照片1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身份证号码)用于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上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2023年景洪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对报名信息再作修改。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

  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s://www.jhs.gov.cn/162.news.list.dhtml)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将个人征信纳入考察范围,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个人征信不良的不予调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调动。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3.公示。根据选调人员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或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91—2131449

  后续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将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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